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二、申请条件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
三、办理材料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3、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议;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证件:
(1)变更住所的,需提交新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变更业务范围的,需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的业务范围;
(3)变更负责人的,需提交新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所有申报文件必须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且一式两份,规格为A4型纸张。
四、办理流程
1、社会团体依照其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事项;
2、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后,将相关文件、证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20日内,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的文件和相关文件、证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4、经核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重新发给变更后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同意变更登记的,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将印章式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申请费10元,变更登记费40元,合计50元。
七、联系方式
咨询办理部门:徐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徐州市泰山路文化城11号楼
咨询电话:0516-83686530、85806717
电子信箱:xzmj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