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登记工作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2、研究起草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政策和管理办法; 3、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4、指导和开展全市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工作;
5、指导(县)、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