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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评议市级机关百名处长活动”参评处长公示

(一)

1、参评处长名称:徐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徐杰

                        

2、社会事务处工作职责:

组织指导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反家庭暴力庇护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俗改革;推进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收养登记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收养登记工作;承担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32010年社会事务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1)继续做好两个殡仪馆改扩建工作。通过协调,原铜山县殡仪馆已完成土地审批手续,建馆图纸请武汉设计院正在设计。徐州第二殡仪馆扩建用地正在申请报批中,围墙建设本月招标,12月可开工建设,工作用房和办公用房也由武汉设计院正在设计。

2)指导新沂市做好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作。新沂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体建设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室内装修。

3)完成救助站现场救助亭建设工作。通过积极与市公安部门协调,广场现场救助亭建设目前已完工,现投入使用。

4)完成徐州公墓管理处办公楼续建工作。指导徐州公墓管理处做好办公楼内外装修工作,现已完工,正常使用。

5)继续做好殡葬清理整治工作。根据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散坟和非法公墓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着力抓好该项工作。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正面宣传,加强安全保障,强化应急管理,提供便民服务。今年5月全局人员组成11个督查组,对全市平坟还田工作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我市共平迁约150万座坟,还田还林土地3.5万亩。2010年清明节期间疏通、引导祭扫工作顺利。清明节期间除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分赴各点负责引导、疏通群众祭扫外,还协调公安交警人员200余名,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了清明祭扫期间无一起事故发生。

4、服务承诺:

(一)婚姻登记

1)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登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政务公开。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提高效率。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即时办理,当场发证。

4)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热情接受咨询,认真解答,对不符合规定的事耐心讲解,让群众满意而去;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诚恳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

5)照章收费。婚姻登记除收取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婚姻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需要的服务项目,与婚姻登记严格实行机构、人员、场地、财务“四分开”。

(二)殡葬管理

1)服务宗旨明确。坚持“诚信至上,服务第一”宗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诚信、文明服务的殡仪服务。

2)服务诚信守约。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个被问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或全程负责丧属的咨询事宜。

3)服务收费合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定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明码标价;关爱困难群体,落实对低保户的减免收费政策。

4)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殡仪馆不向丧户强制推行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或捆绑消费。经营性公墓不强制客户在本墓区安葬或不准客户迁走骨灰。

5)服务内容规范。推行洽谈服务,使丧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6)服务态度真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为群众提供文明、礼貌、周到、细致的服务。

7)违规处罚严厉。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经举报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三)救助管理

1)积极做好救助站内的救助管理工作,做到受助人员满意,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权益。视受助人员为亲人,思想上给予关心,生活上给予照顾,管理上实行文明。

2)救助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对求助的救助人员随时接待,及时办理进站的相关手续。

3)岗位标准:接待热情,言行文明;明确界限,提供救助;着装整齐,仪表整洁;服务周到,环境清洁;作风正派,廉洁高效。

4)热情接待进站求助的救助人员,认真做好询问登记工作,耐心说明不属救助对象的理由,仔细做好受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给予特殊照顾,做好受助人员的物品保管,及时办理受助人员的离站手续。

5)救助站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部门批准。

(四)收养登记

1)严格执行收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登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对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的社会爱心人士,热情接待,尽快受、审收养登记材料,办理收养手续。

3)严格审查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的收养材料,不因为熟人、同乡违规办理收养手续。

4)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定的收养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乱立名目搭车收费,不私自抬高收费标准。

5、社会事务处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8368658783686585

电子邮箱:gaoyuan19980616@163.com

(二)

1、参评处长名称:徐州市民政局优抚处处长张永全

                       

2、优抚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抚恤优待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市抚恤优待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3、优抚处2010年目标任务

1)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和我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

2)督促各县(市)、区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

3)克服困难,加大投入,积极组织实施“慰烈工程”,确保年底前将辖区内的散葬烈士墓集中到各级烈士陵园安葬。

4)组织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以抗战胜利65周年为契机,对抗日时期健在的在乡老战士和烈属进行慰问;利用春节和“八一”两大节日对军休所军休干部和重点优抚对象代表进行慰问。

5)按时完成全市申请评定、调整残疾等级人员的体检、鉴定以及追认革命烈士等审核报批工作。

6)督促指导铜山、新沂完成新建光荣院,邳州完成王杰烈士纪念馆改造工程。

4、落实措施

1)强化自身修养。一是全处同志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优抚业务,提高工作本领,做到在具体落实上有措施,在解决问题上有招数。二是深入基层,做好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基层的工作亮点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探索做好优抚工作的内在规律。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始终把创新创优作为优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拓宽思路,细化工作预案,积极探索多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从而选择最佳方案、谋求最佳效果。

2)强化指导力度。一是加强目标管理。依据《2010年度优抚工作目标管理意见(试行)》(徐民优[2010]1号),对县(市)、区优抚工作进行分解,量化积分,逐项考核,将评分结果作为评优、表彰奖罚的重要依据。二是及时跟踪督查。深入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社区,了解掌握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工程项目,更要对照上级要求,在保质量、保工期上认真督查,抓好落实。三是抓好典型示范。抓好典型的发现和培养,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让典型更快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

3)强化服务能力。一是举办业务工作辅导班,组织全市优抚工作人员学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江苏省伤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邀请省民政厅优抚局有关领导授课,会商个案,澄清模糊认识。二是争取财力支持,力争将陵园建设、“慰烈工程”等纳入市级财政的盘子,既帮助基层解决部分资金缺口,又能调动其积极性;同时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民政局向上级申请资金,为完成优抚工作提供支持。

5、服务承诺

1)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做到依法行政。

2)切实履行职能。按照优抚处工作职责,尽职、尽责指导好县(市、区)优抚工作。对各单位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责任。

3)廉洁从政。严格依法办事,秉公办事,不搞优亲厚友,不收受礼品,不利用职权索、拿、卡、要。

4)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督促各地落实到位,不符合规定的讲清政策,有实际困难的协调解决,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6、优抚处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8368653283686533

电子邮箱:zyq3686533@126.com

(三)

1、参评处长名称:徐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郭绍德

                        

 

2、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组织销售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3、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2010年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1)提高市区“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根据《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生活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77号),市级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已调至每人每月1000元;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提高社会散居孤儿、“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孤儿、“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2)截止201010月,徐州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工程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10底开始施工,明年630日完成整体施工,101投入使用。

3)徐州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一期改扩建项目圆满完成,二期装修工作正在进行,要求春节前投入使用。

4)新建徐州精神病院病房综合楼。项目已获立项批准,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并考察施工单位为招投标做好准备,要求年底前必须动工。

5)市老年公寓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要求,养老机构建设床位每年递增10%,市、县(市)区分别建设一所公办的30015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

2010年度市民政局承担了“引进资金建设一家3.5万平方米的老年公寓”目标任务。目前,项目工商注册已经完成,正进行项目用地的清障围地等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动工。

6)“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微笑列车”等工作实施顺利,确实为孤残儿童、贫困家庭患者办实事、办好事。

7)慈善救助。2010年慈善事业取得了新的突破、新的发展、新的提高。截止11月初,捐赠收入合计3670多万元;实施了“结对助孤”、 棚户迁居助困、“关爱残儿”、“慈助血透”、慈善助学等救助项目16,救助支出194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8)福利彩票销售目标3.3亿元。截止201010月底,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3.1亿元。

9)加强社会捐助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慈善超市”服务功能,搞好经常性捐助以及“一日捐”工作,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同时对民政医院、爱心医院、精神病院、社会福利院加强指导和监督,完善救助体系实现社会福利职能。

4、主要举措:

1)加强学习、内强素质、外增能力。处室全体同志要把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当作一项政治责任,一种毕生的精神追求,做到思路清、方向明,执行政策不走样,完成任务不打折。

2)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勇于创新。在岗尽职尽责,在位出力流汗,勤于思考,用心干事,小事要做得精致,大事要做得精彩;少一些应酬,把时间用在干事业能创新上,提升执行力见实效;少一些闲暇,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展现善操作出实绩。

3)精诚团结、严于律己、依法行政。全处室同志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功往一处建。帮忙成事不言谢,出力补台不言惠。依法行政勤为先,遵章守纪廉为本,做到既干活,又干净。

5、服务承诺:

1)牢记宗旨,竭诚为民。

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位置,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信守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建成人民满意处室。

2)政务公开,依法行政。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指导,履行职能。按照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职责完成好工作任务;同时积极有效地指导好县(市、区)工作。

4)规范行为,树立形象。严格依法办事,秉公办事,不搞优亲厚友,不收受礼品,不利用职权索、拿、卡、要,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衙门行为。建立正规办公秩序,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

5)文明礼貌,服务周到。热情接待服务对象的来访、咨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督促各地落实到位,不符合规定的讲清政策,有实际困难的协调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5、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8368656383686553

电子邮箱:xzmzjf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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