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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绩效计划执行情况白皮书

 

2010年绩效计划执行情况白皮书

徐州市民政局

201012月)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民政局(徐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105号),市民政局(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办市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承办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供站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和办法;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供养工作。

(七)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及工作办法指导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和意见;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措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拟订全市福利彩票组织销售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一)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三)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受理民政工作方面来信来访;组织开展民政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十六)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绩效计划执行情况

2010年,市民政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抓好绩效计划落实,各项目标全部完成或提前、超额完成。

1、招商引资。9月与上海道润景观工程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在市西郊丁楼建设一所中高档老年公寓。目前部分建设资金已到位,并进行了工商注册,即将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引导、支持522名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超额完成任务。

2、为民办实事。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安装50台电子触摸屏,开通“116114地名查询热线,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市建成105个社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3、支持丰县崛起计划。加强对该县民政工作具体指导,及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启动物价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4、信访稳定工作。各类信访事项按期报结率为100%。扎实细致地做好涉军人员思想工作,特别在全国两会、世博会期间没有出现非正常进京、赴省、去沪集访现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政策将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中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无偿救助,全年受助对象达6000余人;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积极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切实加强系统内治安管理,全年未发生任何案件和事故。

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防灾减灾宣传深入有效,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防灾减灾宣传示范社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市1170名孤儿、3112名“视同孤儿”全部结对资助。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五保、城市“三无”人员保障标准同步提高,医疗救助有效实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

7、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管理,履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中部门职责。集中开展全市性殡葬整治活动,平迁坟20万座,加强经常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制销。积极协调驻徐部队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本单位无违章建设。

8、自定目标。71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和155元以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3201人,参训率93.75%,“双证”获取率97%

9、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规划部署,开展“进农户、促帮扶”扶贫济困活动和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示范点活动等。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2010年度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10、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到民政部培训中心集中培训、举办全市基层民政助理培训班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培训班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分直属单位科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无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11、勤廉建设。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和勤廉双优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被市政府表彰为创廉先进单位。

12、服务承诺。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按时办结。元旦、春节和国庆长假前三天正常提供婚姻登记服务。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全面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领导信箱办结率100%

年度主要工作亮点:

1、圆满完成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任务。在国务院原则冻结整建制区划调整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争取支持,实现工作突破,为全市社会经济战略性大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扎实做好军队退役人员信访稳定工作。其做法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同志的重视和批示,并要求向全国推广。

3、低保规范化管理取得突破。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低保复核行动,对全市27万余名低保对象资格重新认定,共退保6.8万人,新增4万人,净减2.8万人,节省市、县两级资金数千万元。

4、圆满完成我市在北京、上海、深圳、乌鲁木齐四市的商会注册登记工作,实现地级市在异地注册商会历史性突破,扩大了徐州在全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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