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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民政局文件

 

 

徐民社〔2012〕3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11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1年6月30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遵纪守法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按规定换届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登记事项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党建情况;办公场所情况;等等。

三、年检程序

1.参检单位登录“徐州社会组织网”(http://www.xzmjzz.gov.cn下载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按要求填报。

2.参检单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2011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审计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各一式三份),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3.参检单位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审计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及登记证书副本(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须提供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副本复印件)报送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接受年度工作检查。

我局将组织力量审查资料和进行现场检查,依法作出 “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审定意见,并在徐州社会组织网公告。

四、年检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年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自查,把自查总结提高作为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契机。要及时报送年检材料。

2.业务主管单位要把好年检初审关,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3.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中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人:陈斌、顾志祥、张艳

联系电话:83686530              

地址:云泰路1号市民政局106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社会组织  年检  通知                            

徐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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