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积极创新低保规范化管理机制,按照“深入调研、科学试点、全面推行”三个步骤,稳步推行低保镇级直接受理,进一步加强城了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被评为“徐州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在低保复核中,主要采取“以镇级为主,村(居)协助”的工作方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村(居)民主评议、三级公示、镇(开发区)审核、市民政审批的流程开展。
二是争取镇级支持。为确保我市城乡低保持续、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们开阔思路,创新机制,在争取部分镇党委政府支持下,在时集、马陵山、窑湾等5个镇开展低保镇级受理试点工作。
三是抓好试点解剖。时集镇在民生综合服务大厅专门设立民政低保受理窗口,一年内,共接待群众低保政策咨询和申请1048例,进入民主评议149户261人,获三分之二票决通过116户199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纳入低保。在动态管理方面,实行分类核查,一年内经过核查,原低保户因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发生变化,被批准增人、提标72户151人,不符合低保条件退出92户178人。
四是规范运作,全面开展低保镇级受理工作。自2011年四季度,该市各镇(开发区)全部实行低保镇级受理以来,规范了低保工作程序同时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一是人大视察推动。2011年6月,市人大组织镇级人大代表,采取异地互查方式,对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5个开展低保镇级受理试点镇,进行视察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视察和调研,市人大对低保镇级受理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政府出台政策。2011年8月份,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委会,专题研究低保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各镇(开发区)都在民生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城乡低保受理窗口,改变原来的村(居)委会受理低保申请为镇级直接受理。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各镇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在民生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低保受理窗口,开展低保规范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定了申请办理农村低保须知、居民申请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图、低保工作人员守则、低保档案管理等制度,并公布上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四是规范运作管理。采取半年办理一次,一季度根据家庭人口收入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三季度结合提标扩幅做到应保尽保。重点是严格把好“三关”、加强“两项”管理。“三关”即:把好入户调查关。由各镇低保工作人员牵头组织,村(居)委会选派工作人员参加,调查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开展,申请人须提供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调查人员和申请人须分别签字确认调查结论。把好民主评议关。村(居)民主评议人员由文化素质较高的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20人;民主评议由镇低保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村(居)委会负责召集;所有参评人员均须签字确认评议结果,并将申请人的完整材料上报各镇。把好公开公示关。市民政局和各镇分别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民主评议和审核审批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申请人所在的自然村(组)、社区的公共场所,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及通信方式,确保公众能够对公示内容进行反馈。“两项”管理即: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区分低保对象不同情况,对纳入低保,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的长期贫困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纳入低保,收入来源不固定的短期贫困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纳入低保,群众产生新的异议的家庭,每季度核查一次。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的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加强档案台账管理。重点是做好低保资金、低保台账、低保档案及低保证发放与年审管理工作,每年9月份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年审,并在低保证上做好年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