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关于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初级护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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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初级 护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工作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巩固省示范性养老机构验收成果,更好地适应老年人需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举办全市城镇养老服务机构... | ||
| 公开内容 | |||
关于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初级 护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工作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巩固省示范性养老机构验收成果,更好地适应老年人需要,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举办全市城镇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公寓、敬老院、光荣院)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班。现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国办、集体办、社会办等各类城镇养老机构(老年公寓、敬老院、光荣院),以及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具有住养功能)的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中心或设施中的未参加过护理专业技能培训、未取得初级护理专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本期参训人员要求:年龄45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培训内容 养老护理基本理论学习和技能操作。采用职业资格全国通用教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学习十天, 四、培训形式及费用 按照国家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初级教材进行集中理论授课学习,附以实际操作练习。 采用全脱产培训,食宿费自理。培训费、食宿费合计每人2000元,其中市局补助培训费500元。市区学员只就餐不安排住宿,每位学员只需缴餐费500元、培训费500元;县(市)区学员需缴纳食宿费、培训费1500元。餐费每天50元/天.人(早餐10元、中晚餐各20元)、住宿费每天50元/天.人,双人标间。 五、各地参加培训人数 丰县、沛县、铜山区、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贾汪区、云龙区、经济开发区、社会福利院各5人;泉山区、鼓楼区各8人。 六、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民政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培训计划和名额要求,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培训,示范性养老机构要确保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市局福善处(电子版)。报到时,请带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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