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民[2011]55号 签发:周凡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137号)和市政府《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07]81号)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 ,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59元)20%的比例,调整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应不低于350元;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高201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苏民助〔2011〕4号、苏财社〔2011〕29号)的通知精神,今年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必须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10元。综合考虑我市多方因素,建议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70元,主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30元。其主要理由如下:
1、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物
价上涨速度较快,从我市的情况看,今年一季度,全市CPI涨幅为4.5%,其中:食品上涨8.5%,粮食上涨19.8%。由于低保家庭的主要支出是粮食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最大。因此,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对低保家庭生活水平的影响,不仅要看全市的CPI指数,还要分析CPI结构。为有效减少物价持续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应适当上调低保标准。
2、综合考虑工资增长因素。2011年,我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主城区已达930元。低保家庭由于受病、老、残、幼等因素制约,创收能力受限,收入主要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因此,随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将与全市整体生活水平越拉越大,有必要做适当幅度的提高。
3、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和财政增长速度。2011年1季度,我市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3.1%,增速居全省第二位,财政总收入为39.1%,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为47.3%。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的同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让低保人群享受全市经济发展的成果,将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
4、综合考虑全省低保标准因素。目前全省各地低保标准提高速度都比较快,我市在苏北地区低保标准虽然处在领先位置,但与苏北几个城市相比,领先的幅度并不大,与苏南、苏中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将我市低保标准适当提高,达到或接近苏中水平,有利于巩固我市在苏北的领先地位,提升我市在全省的影响力。
经测算,如果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70元(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单身人员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保障标准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纳入低保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本人的保障标准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后,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将增加到15000人左右,按人均补差238元计算,下半年约需增加支出749万元。主城区低保资金仍按市、区财政6:4比例分担,其中市财政需负担449万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低保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
以上请示妥否,请审示。
附件:全省各市城市低保标准一览表
徐州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联系人:金梅 电话:83686566)
主题词:社会保障 标准 请示
徐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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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各市城市低保标准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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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执行时间 |
原执行标准(元) |
拟执行标准(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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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 |
2011-7-1 |
230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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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 |
2011-7-1 |
260 |
28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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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 |
2011-7-1 |
300 |
33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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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 |
2011-7-1 |
300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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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
2011-7-1 |
320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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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 |
2011-7-1 |
320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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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
2011-7-1 |
370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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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
2011-1-1 |
34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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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
2011-7-1 |
36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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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
2011-7-1 |
400 |
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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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
2011-7-1 |
400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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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
2011-7-1 |
40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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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
2011-1-1 |
420 |
480 |
昆山、张家港450元,常熟4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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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数据由各市民政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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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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